第十五章    该书付梓之后,我见到了两本观点不同、但很有意思的杂志。 一本是《朝日新闻》社发行的《朝日亚洲评论》第10号,是“尖 阁列岛”问题特辑;另一本是台湾的《学粹》杂志社编写的《学 粹》第14卷第2期的“钓鱼台是中国领土专号” [今年(1972年) 2月15日发行]。我并不想逐一介绍并评论这些论文,只想写两三 点由此而生的感受,以作为本文的补充。   在《朝日亚洲评论》高桥庄五郎论文的“所谓尖阁列岛是日 本领土吗”一节中,引用了东恩纳宽惇为证明琉球诸岛原来就是 日本领土这一观点所作的“冲绳”以及其他岛名是以日语命名这 一事实的意义的论述,指出这一推理方式也适用于钓鱼群岛,这 些岛屿都是中国名字。   钓鱼群岛在明、清时代虽为无人岛,但决不是无名岛。它有 一个恰当的中国名字。在国际法上成为“先占为主”的对象的 “无主地”岛屿,一般不仅是无人岛,但也是无名岛。在大海中 与世隔绝的无人岛若没有任何国家的语言对其命名,则可视其为 无主地。但如果它有一个正式的名称,则大多属于对其进行命名 的国家的领土。   钓鱼群岛在明、清两代是中国人前往琉球的航标。在由福州 驶向琉球时,首先都是以这些岛屿为目标。而要以这些岛屿为目 标确定航线,就必须确定这些岛屿的位置,并进行命名。就这样, 钓鱼群岛由中国人起了个汉语名字,并将此事记录在中国官方史 料中流传了下来。而且这些岛屿与在中国沿海且明显为中国领土 的岛屿一脉相连。不仅如此,在更远的海中,与这些岛屿遥迢相 望的岛屿是用琉球语命名的,很明显属于琉球领土,与用汉语命 名的钓鱼群岛截然不同。在这种情况下,不仅是中国人,就连硫 球人也不会认为这些用汉语命名的岛屿是“无主地”。况且,正 如本文已经详细论述过的那样,有两份史料明确记载着有中国名 字的赤尾屿和有琉球名字的久米岛之间“为中外之界”;在江户 时代.在记载这些岛屿的日本人的惟一史料《三国通鉴图说》附 图中也明确指出这里是中国领土。因而,从这点来说,也难称之 为“无主地”。   高桥的论文使我明白了岛名的重要性。但对于该论文中提出 的钓鱼群岛可能是日本根据《马关条约》第二条从清政府抢过来 的这一疑问,我却持否定态度。正如高桥所指出的那样,接收台 湾、澎湖列岛及其附属岛屿确实“仅是一种极为草率的形式上的 接收”。因此我在写那篇后来发表在《历史学研究》2月号上的 论文时,曾和高桥有着相同的想法,但正如在本文第十二、十三 章中所述,现在我认为该岛是在掠夺台湾的同时——严格地从时 间上来说,是在比掠夺台湾稍早的时候,而且与掠夺台湾在政治 上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——在没有任何合法或非法的条约的情况 下从清朝窃取的。如果说这些岛屿是根据《马关条约》第二条的 规定,作为台湾附属岛屿(不是地理意义上的)和台湾一起割让 给日本的,则无法解释这些岛屿为何不属台湾总督的管区,而是 归冲绳县所管。从明治18年以来天皇政府窃取该岛的全过程来看, 不能不说窃取该岛与甲午战争的胜利密不可分,而与《马关条约》 的第二条并无直接关系。   我对奥原敏雄发表在《朝日亚洲评论》中的“尖阁列岛与领 土归属问题”一文很感兴趣,这篇文章完全暴露出了“尖阁列岛” 为日本领土论者的帝国主义强盗逻辑。他写道,“在首先占有无 主地时,要证明国家的领有意志,根据国际法的规定,并不一定 需要诸如内阁会议决议、告示之类依据国内法律表示正式纳入本 国领土的手续。在依据先占原则获得土地时,最重要的是实际控 制,如能通过这一事实证明国家的领有意志就已足够了。”他还 写道:“考虑到尖阁列岛的自然环境以及其不适于居住性,可以 说即使日本并没有实际占有,只要能证实国家的统治力量一般性 地达到了该地,就可以充分主张该岛在国际法上属于日本。”   奥原借口中国封建王朝控制领土的各种形式中,并无与近现 代主权国家控制领土的方式相同的有效控制,就狡辩该岛为“无 主地”。而对日本的国…… (此处缺一页,原文如下:  奥原は、このような居直り強盗の論法で、明治十八年以来日 本はここを領有し、「統治行為」を行なってきたのだと、あれ これの事をあげているが、ここが明治十八年以前に「無主地」 であったという論証は、一字もしていない。彼はそれ以前の論 文で、陳侃や郭汝霖の記述は、釣魚諸島が琉球領でないことを 示すだけで、中国領であることを示すものではない、それは無 主地であった、ということは証明ずみであるかのようによそお っている。だが、その説に対しては、私は『歴史学研究』本年 二月号で、批判を加え、陳·郭の文章をどう読むのが正しいか を明らかにし、さらに、汪楫の使録で、赤尾嶼以西が中国領で あることは、文言の上でも明確にされているという史料もあげ ておいた。奥原はこの批判に対しては、一言半句も反論もせず、 すっかり無視したかのようである。彼は反論できないのであ る。)   如果确认钓鱼群岛并非为无主地,而是中国领土,任何“先 占”论都会一举而全面崩溃。对此,在本文中我已进行了证明, 比上次发表在《历史学研究》上的论文更为详尽。在前文所提到 过的杂志《学粹》中,刊登了能够进一步证明拙见的文献,即方 豪所写的“《日本一监》和所记钓鱼屿”一文。   1555年,为对付任寇,明朝的郑舜功奉浙江巡抚之命被派往 日本,在九州住了3年,回国后写成了《日本一鉴》一书。在该 书的第三部《日本一鉴桴海图经》中,有一首《万里长歌》,说 明了由中国广东至日本九州的航线。其中有一句:“或自梅花东 山麓,鸡笼上开钓鱼目。”郑本人对此进行注释,其大意是由福 州梅花所的东山出海,以“小东岛之鸡笼屿”(台湾基隆港外的 小岛)为航标航行,就可驶向钓鱼屿。他在注解中写道:“自梅 花向澎湖之小东渡航”,“钓鱼屿乃小东之小屿也”。当时明朝 的统治实际上到达不了小东(台湾),基隆及其附近几乎是海盗 的老窝,但从所有权上来说,台湾自古就是中国的领土。在明朝 的行政管区中,澎湖岛在福建省的管辖之下,澎湖岛巡检司管辖 着台湾。郑舜功明确记载了钓鱼屿为台湾的附属小岛。钓鱼岛为 中国的领土,由此可以清楚知道。此类史料,中国的历史地理学 家肯定发现了不少。   在《朝日亚洲评论》特集的卷首语“勿使尖阁成为日中正常 化的障碍”一文中,作者极力妄图抹煞“尖阁列岛”在历史上是 中国领土这一事实。   其文曰:   在共产国中,国家主义大抵强于欧美。捷克国的导游图中的 一段文字颇让人吃惊。文称——我们的祖先一度曾控制了亚得里 亚海至北海地区。   我颇觉奇怪,细读之下,原来这个大国是神圣罗马帝国,捷 克的首都布拉格也成了大帝国的首都。   历史主义在此尚讨人喜欢,但若是世界各国现在仍主张自己 全盛时期的版图,恐怕是要引起很大的乱子的。   尖阁问题也不能以历史主义来对待。   这篇文章给读者的印象是:现代中国似乎主张历史上中国最 大的版图所包容之处都是现在中国的领土。并且该杂志编辑部所 编的“尖阁列岛问题年史”是从1872年日本政府封琉球国王尚泰 为琉球藩王开始的,而对于此前的自陈侃使录以来有钓鱼岛为中 国领土记载的很长一段时期,都只字未提。这完全是对历史的抹 煞。   据此年表称,明治18年9月,冲绳县令呈文内务卿,要求将 此划归冲绳管区并建立国标。这是无稽之谈。事实是,内务卿为 建立国标,密令冲绳县进行调查,对此,冲绳县以此处可能是中 国领土这一调查结果为由,提议缓建国标。此事本文也已详细论 述过了。   此外,该年表还写道,1886年3月,“海军水路部的《环瀛 水路志》发表了对尖阁列岛的调查结果”。据此看来,这似乎确 实是日本海军独立调查得来的结果,但实际上却正如本文已明确 指出的那样,是抄译《英国海军水路志》的记述而来的。该年表 中还称:1896年4月1日,“冲绳县施行敕令第十三号,冲绳县知 事把尖阁列岛列入八重山郡,指定其为新国有地(鱼钓岛、久场 岛、南小岛、北小岛)”。敕令第十三号云云等的荒谬之辞,本 文已作辩明。   《朝日亚洲评论》在如此抹煞历史的同时,还对现在的事实 进行了歪曲:“大多数关心国际问题的日本人,都不愿提尖阁问 题。可能是顾虑到会丑化中国或使生意蒙受损失。但有意见却不 说,并非为取信之道。”云云。   关心国际关系的专家、历史学家不愿提及“尖阁”问题这也 是事实。我把关于该问题的论文投到《历史学研究》之后,总编 因发表了这篇论文,在委员会受到了围攻。要把考证出钓鱼群岛 在历史上是中国领土而非无主地的学术论文发表在专业杂志上也 并非易事。   发生此类事情.并非由于日本人顾忌到中国。恰恰相反,而 是因为他们必须看日本统治考、报界、右翼及日本共产党的脸色 行事。若要严格地以事实和道理来讲.无论是从历史学还是国际 法的角度,都不能说钓鱼群岛是无主地,日本也不能根据无主地 的规定对该岛拥有领屑权。但如果不这样说,就会遭到“损害国 家利益”、“卖国奴”之类的中伤和迫害。领属问题越尖锐,仗 义执言就越容易受到迫害。在选举议员时,仗义执言不一定能获 得选票。岂止如此,那些认为日本人没有克服自身的虚假爱国主 义以及认为其民众的领土欲过强的人,对因在钓鱼岛问题上仗义 执言可能会使选票大跌而害怕得不行。由于那些想成为议员候选 人的政客及其政党全都这么认为,因此他们有的人像共产党一样, 拼命大叫“尖阁是日本领土”.煽动“虚假的爱国主义”以捞取 选票;而不甘堕落至此的人都沉默着。学者也并非是害怕中国, 而是顾忌日本的国家主义和日共,害怕仗义执言,只有紧守“沉 默是金”的箴言。   声称反对“立场低下的国家主义”的《朝日亚洲评论》完全 无视这些岛屿的历史,不仅没有刊登任何历史论文,就连其年表 中也断然删掉了说明该岛为中国领土的事件,并在前文的卷头语 中煽动说:“专家们,不要被历史所拘泥,大声疾呼:这里是日 本的领土吧!”   面对这种危险的情况,提倡反帝、反军国主义及日中友好的 人们挺身而出,渴望着公开宣讲事实。“尖阁问题的历史事实如 何,在法律上淮是正确的,我们不太清楚,只能保持沉默”—— 不要再找此类借口了,不明白就调查研究,然后畅所欲言。这不 是一个以不清楚就可以搪塞过去的问题。在现实中是否反对日本 帝国主义、军国主义,是一个事关我们日本人民前途的决定性问 题。 (1972年6月11日追记。《中国研究月报》6月号。) 井上清著 贾俊琪 于伟译 宁燕平 校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